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职工逝世后丧事处理操作办法
日期:2021-10-29 15:38:21  发布人:工会  浏览量:440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丧事简办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教职工逝世后的丧事处理问题,提出如下具体操作办法。

一、原则要求

教职工(包括离退休和在职)逝世后,丧事处理应本着从简的原则,只向遗体告别,不成立治丧委员会,不开追悼会。逝世者生前有丧事简办遗嘱的,要按逝世者的遗愿办理。

二、操作办法

教职工逝世后的丧事办理均以家属为主,逝世者生前所在原工作单位(或工会)协助家属办理。

(一)发讣告

厅级领导及享受厅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教授、民主党派省委副主委及以上干部逝世后由学校发讣告,其他人员均由工会会同原工作单位发讣告。

(二)送花圈

教职工逝世后,一般由原工作单位(或工会)送花圈。(三)生平介绍

逝世者生平由原工作单位(或人事处)负责拟稿。撰写生平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逝者生平可给家属过目,家属可以提供有关情况,但不得强求校方接受自己的意见。逝者为处级及以上干部的生平由组织人事处(或党政办)负责拟稿,须报组织部审定。

(四)登报

厅级领导及享受厅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逝世后可以在有关报纸上发布逝世消息。

(五)参加告别仪式的部门、人员

厅级领导及享受厅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逝世后,代表学校参加告别仪式的人员一般为校领导代表、党政办、组织人事处、工会以及原工作单位负责人;正处级干部、民主党派校主委及以上人员、正高职称老师逝世后,代表学校参加告别仪式的人员一般分别为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工会以及原工作单位负责人;其他干部和教职工逝世后,代表学校参加告别仪式的人员一般为原工作单位及工会负责人。

三、丧事处理相关费用

(一)丧葬费和抚恤金

教职工逝世后的丧事费和抚恤金由组织人事处按有关文件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家属,办理丧事费用由家属自理,如确有困难的由工会及原工作单位酌情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丧事办理用车

教职工逝世后,原则上由家属自行安排车辆,费用自理。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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