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徐州市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职工部比赛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日期:2016-04-20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55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局、公司、市直属单位工会,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市教育工会:

根据《徐州市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现将《徐州市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职工部比赛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参赛和办赛的各项工作。

附件:徐州市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职工部比赛竞赛规程总则

徐州市总工会 徐州市体育局

2016229

附件:

徐州市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职工部比赛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徐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徐州市总工会 徐州市体育局

三、参加单位

县(市)区总工会、局、公司、市直属单位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市教育工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

四、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徐州市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规定。

2、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规定。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系统工作的在编职工或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并在职工部比赛中只代表一个单位参赛。组委会根据各项目竞赛规程划分年龄组:

青年组:1976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中年组:1956年1月1日—197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4、各单位须提供参赛运动员的在职在编证明,以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人身意外保险单据等材料。

5、报名时需交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医院开具的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保险公司临时参赛保险单(不交两项参赛证明单位,比赛中所出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同时提交参赛运动员社会养老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报名。

6、严禁在运动员参赛资格上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对在比赛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比赛设项及比赛时间

1、扑克牌(掼蛋)

(1)比赛时间:2016年3月(暂定)。

(2)比赛项目(1项):个人赛;

(3)团体总分。

2、围棋

(1)比赛时间:2016年4月(暂定)。

(2)比赛项目(1项):个人赛(不分男女)。

(3)团体总分。

3、乒乓球

(1)比赛时间:2016年5月(暂定)。

(2)比赛项目(6项):

青年组:男子团体赛、女子团体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中年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4、羽毛球

(1)比赛时间:2016年6月(暂定)。

(2)比赛项目(5项):混合团体(不分年龄组);青年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中年组: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5、男子篮球

(1)比赛时间:2016年7月(暂定)。

(2)比赛项目(1项):男子五人制篮球比赛。

(3)团体总分。

6、游泳

(1)比赛时间:2016年8月(暂定)。

(2)比赛项目(24项):

青年组:男子,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女子,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

中年组:男子,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4×50米自由泳接力;女子,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3)团体总分。

7、拔河

(1)比赛时间:2016年9月(暂定)。

(2)比赛项目(3项):

男子组:600公斤级、640公斤级;

混合组:600公斤级。

(3)团体总分。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由国际各单项体育组织或全国各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

(二)各项目具体竞赛办法以单项竞赛规程为准。

(三)各项目仲裁委员、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按照单项比赛规程排列名次进行表彰。

(二)各单项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运动员若干名。

(三)各代表团总分排名前三名的单位,予以表彰。

(四)职工部比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五)根据各单位参赛情况予以表彰奖励,奖励办法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办法另定。

八、公布各代表团金牌和总分排位,计分办法如下:

1、各代表团金牌数、总分数是指每个代表团参加各项比赛所获得的金牌、得分的总和。

2、拔河、羽毛球、围棋、扑克、游泳、乒乓球项目,各单项比赛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前三名分别计算金、银、铜牌各1枚。

3、羽毛球、乒乓球、游泳、围棋、扑克项目团体总分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前三名分别计算金、银、铜牌各1枚。

4、拔河项目团体总分,前八名按27、25、22、15、12、9、6、3计分。第一名计金牌3枚,第二名计金牌2枚、银牌1枚,第三名计金牌1枚、银牌1枚、铜牌1枚。

5、五人制篮球前八名按27、25、22、15、12、9、6、3计分。第一名计金牌3枚,第二名计金牌2枚、银牌1枚,第三名计金牌1枚、银牌1枚、铜牌1枚。

6、参赛加分:乒乓球、游泳、扑克项目所有单项均参赛各加8分;拔河项目所有单项均参赛加10分;篮球项目加6分;羽毛球项目参赛运动员人数超过规定报名人数的1/2(不含1/2)各加6分,所有单项均参赛各加10分;围棋项目参赛运动员人数超过规定报名人数的1/2(不含1/2)加6分。

7、根据各代表团金牌数和总分数分别排列名次,多者列前。金牌数相同者,按照银牌数、铜牌数顺序排列,多者列前。总分相同者,则名次并列。

九、报名

(一)第一次报名:2016年3月14日截止,各参赛单位填写《徐州市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职工部比赛暨第二届职工体育节第一次报名表》分别报送徐州市工人文化宫,邮箱:zgwtxh@163.com,联系电话:66669680,联系人:彭达峰、宁芝仪。

(二)第二次报名:各参赛单位按单项规程要求填写比赛报名表,一式二份于赛前分别报至市总工会宣教部和市职工文体协会办公室。

十、其它

(一)参赛队着装统一、整洁,并必须符合各项目竞赛规程和规则的要求。

(二)各参赛单位自行办理保险,比赛或意外致伤、残、病等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徐州市总工会和徐州市体育局。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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