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徐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徐州市老龄协 会
徐老协〔2015〕1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百佳孝星”推选
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办、老龄办、老龄协会,市各部委办,各委办局(公司)、驻徐各部省属单位:
根据省文明办、老龄办和老龄协会《关于组织开展省第二届“百佳孝星”推选活动的通知》(苏老协[2015]1号)精神,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扶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市文明办、老龄办和老龄协会决定共同开展徐州市“百佳孝星”推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通过开展推选表彰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孝道理念和善行文化,增进家庭和睦与代际和谐,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
二、推选标准
本次活动评选的是在不同领域、身体力行敬老养老助老事迹突出的先进个人。
(一)“百佳孝星”评选标准
1.“孝老爱亲”之星:孝敬父母、公婆、长辈,事迹感人;
2.“扶老助老”之星:义务赡养或精心照料(服务)社会老人,在社会上广为传颂;
3.“公益助老”之星: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事迹典型,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为老服务”之星: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受到所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认可。
2013年(含)后已授予全国、省级孝亲敬老先进个人的不参加本次推选活动;参与“百佳孝星”推选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近2年的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十佳孝星楷模”评选条件
从推出的“百佳孝星”中择优,选出10名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影响广泛、有典型和示范引导作用的先进代表,作为“十佳孝星楷模”。
三、推选表彰办法
市文明办、老龄办、老龄协会成立活动组委会(见附件1),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推选活动,市老龄协会承担具体推选事务和材料汇总工作。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建立活动组委会,其他单位是否建立自行确定。“百佳孝星”候选人以单位推荐为主,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2。
1、宣传发动(6月)。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评选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推选解释工作。
2、推荐评审(7月)。各县(市)区参加推选单位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3),提交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上述材料一式三份,于7月15日前报送各县(市)区老龄协会。各县(市)区文明办、老龄办、老龄协会要共同评审,并将候选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然后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盖章。
市直和部省属等单位推荐候选人要填写推荐表,提交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后,签署意见盖章。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于7月31日前连同电子稿一并报市老龄协会。
3、复审表彰(8—10月)。市文明办、老龄办、老龄协会根据推荐情况,对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复审,提出徐州市“百佳孝星”、“十佳孝星楷模”和省第二届“百佳孝星”候选人,在公共媒体和业务网站上进行公示宣传后,向省组委会推荐相关人选,并于敬老月期间召开表彰会议,对省、市两级孝星进行表彰奖励。各地、各单位可视情况给予一定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百佳孝星”评选推荐活动是营造尊老扶老良好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文明办、老龄办、老龄协会要明确1名具体负责的联络员,于6月20日前填写联络员表格(见附表4),报送到市老龄协会电子邮箱。
(二)坚持原则,确保质量。推选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真正推出品德高尚、事迹突出、有代表性、有示范作用和教育意义、为社会认可的敬老典型。推选要按照程序进行,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评判。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板报、网站等传播形式,广泛宣传敬老模范的高尚品德、先进事迹,积极扩大社会影响,努力倡导全社会敬老风尚,营造浓厚的敬老氛围。
徐州市文明办联系人:张成金;联系电话:0516-83759001
地址:昆仑大道1号,新城区行政办公中心东综合A416室
徐州市老龄办联系人:孔倩;联系电话:0516-83686570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云泰路1号(文化城11号楼),市民政局115室。
徐州市老龄协会联系人:王克久;联系电话:0516-83723660
地址:徐州市淮海东路153号
电子邮箱:xzsllxh@126.com
附件:1、徐州市“百佳孝星”推选活动组委会人员名单
2、徐州市“百佳孝星”指标分配表
3、徐州市“百佳孝星”推荐表
4、徐州市“百佳孝星”推选活动联络员填报表
二O一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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